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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9-28 14:39:03 阅读:872

皖人社秘〔2016289


各市、省直管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信委、国资委、教育局、科技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服务省委、省政府加快“调转促”行动计划,推动我省由民工大省向技工大省转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号)和省政府《安徽省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皖政办〔2014〕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大赛,营造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评价、选拔通道,推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技工大省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竞赛内容

按照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以高级职业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标准为基础命题;无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参照全国大赛的技术要求命题。

三、赛事安排

(一)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的省级一类竞赛(3项)

1.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系列选拔活动,包括机电一体化、汽车技术等35个项目。

2.第七届全省数控技能竞赛,包括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等4个项目。

3.安徽省电子商务职业技能竞赛。

(二)省直单位主办的竞赛(23项)

1.省级一类竞赛:由团省委、省水利厅等单位分别主办,共7项。

2.省级二类竞赛:由省体育局等单位分别主办,共3项。

    3.省级社会团体举办的竞赛:由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省烹饪协会、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等11家单位分别举办,共11项。

4.省属大型企业举办的竞赛:安徽江淮汽车有限公司、安徽叉车集团有限公司各举办职工技能竞赛活动,共2项。

(三)各市(省直管县)主办的竞赛(18项)

合肥等17个市(省直管县)结合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和全省大赛,组织开展本地区职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共18项。

以上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

四、表彰奖励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届技能大赛优胜选手实行分类管理,分别给予如下奖励:

(一)授予荣誉称号

对以下竞赛名次范围内身份为在职职工的优胜选手,符合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安徽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总工会授予“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团省委授予“安徽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省妇联授予“安徽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其中,身份为教师的优胜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授予“安徽省优秀双师型教师”荣誉称号。

1.省级一类竞赛中前2名的选手;

2.省级二类竞赛中第1名的选手;

3.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

4.经省厅同意,省级社会团体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举办、从业人员较多、规模较大的竞赛的第1名选手。

(二)晋升职业资格

对以下竞赛名次范围内中,知识理论、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优胜选手,晋升职业资格。

1.省级一类竞赛。前2名的选手可颁发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第3-10名的选手可颁发高级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2.省级二类竞赛。第1名的选手可颁发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第2-10名的选手可颁发高级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3.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选拔赛。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可颁发高级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职工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由于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2周岁,晋升的最高等级应为技师职业资格。

4.省级社会团体、省属大型企业举办的竞赛。根据竞赛依据的职业标准等级、参赛人数等实际情况,给予获得名次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资格。

5.市(省直管县)举办的竞赛。根据竞赛依据的职业标准等级、参赛人数等实际情况,给予获得名次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资格。其中,省辖市举办的竞赛颁发技师及以上资格的,省直管县举办的竞赛颁发高级及以上资格的,须事先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对本次大赛中的优胜选手,在就业、晋级和评先评优方面,所在单位可优先推荐。同时,根据参赛人数、规模、标准等情况,组委会可视情对以上表彰奖励进行调整,也可设置其他奖励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第七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大赛(成员名单见附件1)。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协调各项赛事活动。各单项赛主办单位牵头成立各单项赛事组织委员会,负责相应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做好统筹安排。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合理安排本地区、本行业(系统)职业技能大赛各项赛事活动,争取各项赛事活动于11月底之前完成,以利于大赛总结表彰等工作顺利开展;围绕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系列选拔活动,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系统)选拔、参赛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第七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三)重视质量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大赛的技术标准,保证竞赛技术工作质量;要强化竞赛质量监管措施,确保竞赛活动规范、安全、有序,保证大赛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勤俭办赛,务求工作实效,确保竞赛活动健康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技能大赛的宣传力度, 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的“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宣传党和国家重视技能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宣传职业技能大赛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和激励工作的有力推动作用;同时制作职业技能大赛的影像资料,宣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展现技能劳动者的风采,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广泛树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意识。

 

    附件:1.第七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第七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赛事安排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