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16〕141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修订完善评价标准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各系列标准条件一般5年修订一次,高评会要在认真总结分析评价标准执行情况和本行业人才队伍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把握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和特点,广泛开展分类分层次的调研,积极吸取省内外行之有效的经验,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充分进行论证,注重行业和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创造性和成果性,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践性、能动性和积极性,按照职业特点和不同层级,积极稳妥推进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条件修订工作。
二、进一步改进评价考核方式?;贫兰壑魈逵尚幸抵鞴懿棵胖鸩较蛴萌说ノ?、行业协会多元评价的过渡。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评审中的主体作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剿鹘⒌谌狡兰刍?,逐步引入独立的社会人才测评机构进行专业化评价。开展异地交流评审试点,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遵循各类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不断创新专家评价与面试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方法和技术,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
三、进一步加强评委会管理。按照专业化组建、同行评议和业内认可的原则,修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全省各系列(专业)高、中、初级评委库成员实行滚动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不少于三分之一。改进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注重遴选品行好、专业水平高、业绩突出、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和基层专家进入评委库,逐步提高企业和基层人才在专家库中的比例,鼓励引入省外同行评价。建立专家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强化专家职业操守。完善各级各类评审委员会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评委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规范的提出批评,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取消。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评委会专家业务培训,及时将评委会专家调整情况和年度评委会组建情况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各市请于6月30日前按现行规定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组建新的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含电子版)。
四、进一步推进职称工作队伍建设。加大职称工作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经办队伍和机构履职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职称工作队伍纪律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不触碰职业红线。建立全省统一、上下衔接的高级职称人员数据信息平台,逐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各系列高评会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高级职称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自2016年起通过登录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基础数据采集系统(http://220.178.117.230/insertinfo/)将当年度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上传到信息平台。
五、抓紧落实好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
(一)按时有序开展评审工作。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审批工作均需在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备案,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开展好年度评审工作。
(二)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职称制度改革和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按照《安徽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办法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慎操作,围绕岗位核定、人员过渡、推荐竞聘、组织评审等重点环节,推进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同时,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及时掌握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做好各种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努力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从今年起,省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各级工商联会员单位建筑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并受理各级工商联会员单位建筑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申报,呈报安徽省建筑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四)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计划从2016年启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省厅有关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五)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照《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规定执行。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作出规定,省里不作统一要求。
(六)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2015年及以前年度仍按原政策执行。因故当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以顺延下一年度学习。今年,我省继续教育公需课目仍按照《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7号)要求执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和考试,及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和学时数,按管理权限积极做好,学时审核工作。未按照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今年下半年,我们将组织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基地,取消其资格。
附件:2016年度安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01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6年度安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 |
高 评 会 名 称 |
高评会 办事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实验系列高评会 |
省教育厅人事处 |
许绪荣 |
0551-62814998 |
2 |
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省教育厅师资处 |
查榕宁 |
0551-62815130 |
3 |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合肥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中心 |
鲍 春 |
0551-62674267 |
4 |
淮北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淮北市人社局 |
刘云静 |
0561-3881256 |
5 |
亳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亳州市人社局 |
徐同林 |
0558-5132010 |
6 |
宿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宿州市教育局 |
纵兆迎 |
0557-3929826 |
7 |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蚌埠市人社局 |
周冰清 |
0552-3110635 |
8 |
阜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阜阳市教育局 |
高 励 |
0558-2197071 |
9 |
淮南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淮南市人社局 |
张纯红 |
0554-6678293 |
10 |
滁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滁州市教育局 |
谢瑞明 |
13705502903 |
11 |
六安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六安市教育局 |
刘 华 |
0564-3379809 |
12 |
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马鞍山市人社局 |
周业荣 |
0555-2366838 |
13 |
芜湖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芜湖市教育局 |
管 涌 |
0553-3860324 |
14 |
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宣城市人社局 |
谢建平 |
0563-3023896 |
15 |
铜陵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铜陵市人社局 |
王建武 |
0562-2168521 |
16 |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池州市教育局 |
殷 勇 |
0566-2317841 |
17 |
安庆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安庆市人社局 |
倪祥军 |
0556-5347169 |
18 |
黄山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黄山市人社局 |
刘 昊 |
0559-2355342 |
19 |
合肥市机电工程专业高评会 |
合肥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 |
鲍 春 |
0551-62674267 |
序号 |
高 评 会 名 称 |
高评会 办事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20 |
省党校系统教师(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高评会 |
省委党校组织处 |
杨结发 |
0551-62173034 |
21 |
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会 |
省文联办公室 |
闫学洋 |
0551-62883471 |
22 |
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 建设处 |
周 翔 |
0551-62645836 |
23 |
省工程系列(正高工、高工)高评会 |
省国资委人事处 |
汪 涓 |
0551-62687998 |
24 |
省建设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建设厅人事处 |
林志诚 |
0551-62871257 |
25 |
省环保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环境?;ぬ耸麓?/span> |
方 武 |
0551-62376656 |
26 |
省国土资源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
许 彪 |
0551-62321273 |
27 |
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经信委人教处 |
朱一江 |
0551-62871199 |
28 |
省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政治部 |
董经文 |
0551-63356152 |
29 |
省交通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交通厅人教处 |
陈先长 |
0551-63623549 |
30 |
省水利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水利厅人事处 |
夏 军 |
0551-62128074 |
31 |
省林业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林业厅人事处 |
程高记 |
0551-62634096 |
32 |
省广电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海 磊 |
0551-63424874 |
33 |
省地勘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地矿局人事处 |
吴玉生 |
0551-64660218 |
34 |
省农机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农机局人事处 |
朱玉铃 |
0551-62676370 |
35 |
省专利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知识产权局 |
许 勇 |
0551-62619717 |
36 |
省通信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
潘 涛 |
0551-65680781 |
37 |
省农业系列高评会 |
省农委人事处 |
张业鹏 |
0551-62666810 |
38 |
省工艺美术系列高评会 |
省经信委人教处 |
朱凯华 |
0551-62871758 |
39 |
省艺术系列高评会 |
省文化厅职改办 |
刘双葆 |
0551-63608347 |
40 |
省文博、图书资料系列高评会 |
省文化厅职改办 |
刘双葆 |
0551-63608347 |
41 |
省自然科研、实验系列高评会 |
省科技厅人事处 |
朱建国 |
0551-62652302 |
42 |
省社会科研系列高评会 |
省社科院科研处 |
阮庆忠 |
0551-63438327 |
43 |
省播音系列高评会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海 磊 |
0551-63424874 |
44 |
省出版系列高评会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海 磊 |
0551-63424874 |
45 |
省律师系列高评会 |
省司法厅人事处 |
徐 锐 |
0551-62215029 |
46 |
省公证系列高评会 |
省司法厅人事处 |
徐 锐 |
0551-62215029 |
47 |
省统计系列高评会 |
省统计局人教处 |
汪 忠 |
0551-62299737 |
48 |
省档案系列高评会 |
省档案局办公室 |
产长胜 |
0551-62608993 |
49 |
省药学专业高评会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
戎 杰 |
0551-63677627 |
50 |
省经济系列高评会 |
省经信委人教处 |
张 林 |
0551-62871815 |
51 |
省卫生系列高评会 |
省卫计委 |
李 静 |
0551-62998022 |
52 |
省新闻系列高评会 |
省委宣传部 新闻出版处 |
杨立生 |
0551-62606964 |
53 |
省会计系列高评会 |
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伊安红 |
0551-68150280 |
54 |
省审计系列高评会 |
省审计厅人教处 |
匡启宏 |
0551-64678329 |
55 |
省体育教练系列高评会 |
省体育局人事处 |
秦 旭 |
0551-62885043 |
56 |
省计划生育系列高评会 |
省卫计委 |
朱 凌 |
0551-65119493 |
57 |
省检察技术人员高评会 |
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处 |
杨 勇 |
0551-63696233 |
58 |
省建工集团建设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建工集团 人力资源部 |
刘慧萍 |
0551-62865125 |
59 |
淮南矿业集团煤炭工程专业高评会 |
淮南矿业集团 党委组织部 |
童 喜 |
0554-7624035 |
60 |
淮北矿业集团煤炭工程专业高评会 |
淮北矿业集团 组织人事部 |
吴 梅 |
0561-4951246 |
61 |
铜陵有色金属(集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人力资源部 |
唐瑞先 |
0562-5860027 |
62 |
马钢公司冶金和机械工程专业高评会 |
马钢公司人力资源部 |
张志斌 |
0555-2876636 |
63 |
芜湖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工程专业高评会 |
芜湖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
尹德辉 |
0553-5923342 |
64 |
广德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广德县人社局 |
赵伟 |
1801081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