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两次国家考试获得职业教师资格后,职校教师在从业过程中还须接受继续教育。按德国《教师法》和各联邦州的法律规定,职教师资必须不断接受有关新技术知识、新规范的继续教育,每年每位教师有5个工作日可脱产带薪参加继续教育,这5个工作日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教师进修有全州集中培训、地区性培训和学校内部培训等三种方式。第一种培训由州文化部组织,每次培训的时间为一周左右:第二种培训由地区政府组织,每次培训的时间为1-2天;第兰种培训由学校组织,较为灵活,可由各校根据各自的发展状况安排相应的培训。职教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及企业联系密切,形成师资培训网络。
继续教育在时间和形式方面都很灵活,且以1-3天的短期培训为主,培训场所有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企业或几方联合的机构,等等。
职教师资的在职继续发展主要有如下实施主体:正规的教师进修培训学校、职教教师联合会、教师自身、企业。
正规的教师进修培训学校
根据各联邦州的法律规定,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是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法律规定所有的职业学校的教师都必须参加培训,并对专业教师、普通教师、新学科教师等三种不同类型的教师分别制订了培训计划和评估标准。
职教教师联合会
德国各州均设有职教教师联合会之类的职教教师自己的组织,这些组织会积极开展相关的职校教师继续教育与发展项目。
教师自身
在德国,同一专业领域的职教教师通常在一起相互交流和学习。如果教师有针对其专业领域的科研计划,则可以和企业合作,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课题经费,并一起实施推行项目。该科研项目的参与者每周抽出一定的时间,共同讨论、研究和实践。一般来说,研究课题涉及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或企业里实际出现的问题。通过参与项日,教师们得以了解到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与企业的发展同步。这就大大缩短了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技术发展之间的差距。此外,教师们还能有机会思考,如何将实践经验转化为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方向的课程内容。
企业
一般来说,职校教师们都具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践能力和资格水平,但他们还需在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等方面不断提高,尤其是他们必须掌握精确度很高的技术,井进一步加深对技术步骤和环节的熟悉和理解。此时,个业提供的实战训练就有了有武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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