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教育动态
我省出台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范就业见习管理工作
时间:2013-12-02 11:59:04 阅读:762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就业见习管理水平,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我们研究出台了《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办法》从组织管理与职责、见习基地申报认定、见习岗位和见习人员申报对接、见习管理、见习补贴资金管理、见习工作检查评估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
一是明确就业见习“个人自愿参与、政府扶持帮助、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二是采用“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就业见习管理模式,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见习规划、年度计划、基地认定,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三是规范见习基地审核认定的程序,简化认定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规范就业见习经办各环节的标准和要求,保障就业见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五是取消户籍限制,将见习人员范围扩大在本地登记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六是明确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基地各承担50%,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省定标准上适当提高生活补助;七是明确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比例不低于30%,强化见习基地责任,促进见习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就业处)
发布时间: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