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累计12天或者72学时的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考评等的重要条件。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专业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对于专业技术人才来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已列为专技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考评)的重要条件。”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这既是国家和省有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是目前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目前这一规定的贯彻执行更加严格规范了。”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任务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强调,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也是应当履行的义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检查、监督。”
省人社厅负责人同时表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除参加面授培训和远程教育外,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发表论文等均可折算课时,专业技术人员不必非得等到职称考评前才临时抱佛脚”。